(原标题:ST联创累计虚增营收逾10亿元拟被罚 受损投资者索赔通道已开启)平台杠杆炒股
3月25日,联创股份(300343)被实施ST,股票简称变为“ST联创”。“戴帽”之后,ST联创在首个交易日开盘便至跌停板,报收4.68元/股。
此次ST联创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源于山东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经查明,公司一是《交易报告书》存在虚假记载;二是2017年年度报告、2018年半年度报告、2018年年度报告、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2017年10月16日,ST联创完成对上海鏊投50.10%股权的收购。2018年12月19日,ST联创又对上海鏊投剩下的49.90%股权完成了收购。至此,上海鏊投成为ST联创全资子公司。
然而,在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,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、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,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,导致ST联创《交易报告书》存在虚假记载。此外,由于ST联创已于2017年11月将上海鏊投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,前述违规行为直接导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、2018年半年度报告、2018年年度报告、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具体数据显示,ST联创在2017年年度报告至2019年半年度报告期间,虚增的累计营业收入约为10.05亿元,虚增的累计利润总额约为4.41亿元。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相关规定,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ST联创责令改正,予以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;对其他7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,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。
同时,因高胜宁、李洪国在ST联创财务造假案件中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,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高胜宁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对李洪国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对此,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,于2017年9月29日至2022年11月20日期间买入ST联创股票,并在2022年11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,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。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,可通过微信公众号“大众证券报”(特征码:11)报名,参与索赔,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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